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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至中華民國外交部

包含了在澳洲

緊急尋求協助、護照遺失被竊、逮捕遭拘留、遭拒絕入境、工作問題、消費問題 的一些解決方式和連絡方式

 

尋求協助

在澳洲這段期間,難免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狀況或問題,甚至是意外事件,需要尋求幫助。所以,您必須知道萬一發生問題或面臨困難時,有哪些管道可以尋求協助。

駐外機構-我國政府在澳洲設有四個駐外機構,分別在首都坎培拉的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駐雪梨辦事處、駐墨爾本辦事處及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這4個駐澳機構除可提供您一般的領事服務,例如護照換發、文件證明外,當您在澳洲發生急難時,例如車禍、遭逮捕拘禁、天然災害,也樂願提供急難救助。我國在澳洲4個駐外機構的地址、聯繫方式及其領務轄區如下: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轄區:坎培拉首都領地、西澳)
電話:(02)6120-2000
傳真:(02)6273-0748
地址:Unit 8, 40 Blackall Street, Barton ACT 2600
電子郵箱:tecoaus@gmail.com 
網址:www.roc-taiwan.org/AU
緊急聯絡電話:0418-284-531

請注意:緊急聯絡電話是專供發生急難事件緊急求助之用 (例如:重大車禍傷亡、被逮捕拘禁、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非急難事件,請勿撥打!

一般護照、文件證明等申請事項,請於週一至週五澳洲東部標準時間(Australian Eastern Standard Time)上午9 時 至下午5 時以辦公室電話洽詢。

駐雪梨辦事處(轄區:新南威爾斯州)
電話:(02)9223-3233
傳真:(02)9223-0086
緊急聯絡電話:0418-415-572
地址:Suite 1902, Level 19, MLC Centre, King Street, Sydney, NSW 2000
電子郵箱:tecosydney@gmail.com
網址:www.roc-taiwan.org/AU/SYD  

駐墨爾本辦事處(轄區:維多利亞州、塔斯馬尼亞州、南澳州)
電話:(03)9650-8611
傳真:(03)9650-8711
緊急聯絡電話:0413-880-934
地址:Level 46, 80 Collins Street, Melbourne, VIC 3000
電子郵箱:tecomel@gmail.com
網址:www.roc-taiwan.org/AU/MEL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轄區:昆士蘭州、北領地)
電話:(07)3229-5168
傳真:(07)3229-8881
緊急聯絡電話:0437-921-436
地址:Level 34, Riparian Plaza, 71 Eagle Street, Brisbane, QLD 4000
電子郵箱:tecobne@gmail.com
網址:www.roc-taiwan.org/AU/BNE

護照遺失或被竊

申請補發-護照是在國外旅行的國籍身分證明文件,請妥慎保管。萬一不慎遺失或被竊,可依據所居住的地方,就近向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駐雪梨辦事處、駐墨爾本辦事處或駐布里斯本辦事處申請補發。申請補發護照,請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申請警察機關出具的報案證明,另準備最近6個月所拍攝的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照片乙式2張,填妥護照申請書,並繳納規費。

在收到補發的護照之後,請記得一定要主動與澳洲移民公民部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聯絡,並依照澳洲移民官指示方式,提供新護照資料(護照號碼、效期),以便澳洲主管機關可以更新您澳洲簽證內的護照資料,如此可避免您未來持用新護照入出澳洲國境時,因為護照資料不符而造成通關延誤的困擾。

遭逮捕拘留

領事通知-如不慎觸犯澳洲的法律,遭澳洲執法人員逮捕拘留,有權向澳洲執法或司法人員提出要求,請求由我國駐澳人員提供領事協助。澳洲政府官員,會先徵詢意願,是否願意就個人被逮捕拘留的事通知我國駐澳機構,若表示願意,澳洲的官員才會通知我國駐澳機構。依國際法及慣例,領事通知必須確經當事人表示同意後,當地國的官員才會執行。

領事協助-我國駐澳機構在接獲澳方的通知後,可以對遭拘捕的國人提供領事協助,包括領事探視權(會晤及通話)、通知家屬或親友、派員或陪同協助家屬前往監所探視慰問、法院開庭審理時派員旁聽,協助瞭解司法程序的進展、協助安排尋找適當的律師或翻譯人員等。

駐外機構對遭逮捕、羈押或服刑中的國人所提供之領事協助,都是在尊重駐在國司法的原則下,依國際法、國際慣例及駐在國相關法律執行。所以駐外館處無從介入或干涉外國的司法程序,無法提供涉及司法事件的法律意見;駐外人員也不能擔任司法事件的代理人、通譯人員、或代為出庭,不能擔任刑事事件的具保人及民事事件的保證人。
 

國人若在國外涉及司法案件,所有聘請訴訟代理人、翻譯人員的費用,都必須自行負擔。我國政府或駐外機構,並無預算經費支付國人在國外因案涉訟所需之任何費用。

您不論到國外何處旅行,請務必遵守當地國的法律,千萬不要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法律扶助-澳洲各州及領地政府都設有法律扶助(legal aid) 的專責單位或機關,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諮商及相關資訊,轉介義務律師,並對符合資格的社會經濟弱勢者提供法律協助補助款等服務。如果您在澳洲發生法律問題需要法律方面的協助,可以直接與當地法律扶助機關聯繫。

澳洲各州及領地法律扶助機關的名稱及網址如下(註:下列資訊在本手冊付梓時均正確無誤):

澳洲首都領地 ACT Legal Aid Commission www.legalaidact.org.au 
新南威爾斯州 Legal Aid NSW www.legalaid.nsw.gov.au 
北領地 Northern Territory Legal Aid Commission www.nt.gov.au/ntlac 
昆士蘭州 Legal Aid Queensland www.legalaid.qld.gov.au 
南澳 Legal Services Commission of South Australia www.lsc.sa.gov.au 
塔斯馬尼亞州 Legal Aid Commission of Tasmania www.legalaid.tas.gov.au 
維多利亞州 Victoria Legal Aid www.legalaid.vic.gov.au 
西澳 Legal Aid Western Australia www.legalaid.wa.gov.au

遭拒絕入境

簽證註銷-澳洲政府有極為嚴謹的國境管理制度。澳洲簽證僅是可以進入澳洲的必要文件之一,持有效澳洲簽證,並非代表一定可以入境澳洲。倘澳洲駐機場移民官查驗過程中,認定擬入境的外國人會將從事簽證目的不符的活動,有違反移民法之虞,有權力註銷其簽證,並即安排遣返回當事人原出發地。澳洲移民官在機場對有可能違反移民法的外國人進行面談時,如果該名外國人不諳英語,原則上會安排合格的傳譯人員到場或透過電話傳譯,俾該名外國人瞭解程序。如果在入境澳洲時被移民官要求面談,可以主動要求安排傳譯人員。

澳洲移民官如果計畫要註銷外國人的簽證,將先提供一份考慮註銷簽證的書面通知( Notice of Intention To Consider Cancellation)予當事人,並要求簽名。如果移民官最終決定註銷簽證,也會給當事人一份書面處分通知(Notification of Decision),說明拒絕入境的理由。萬一您被註銷簽證拒絕入境,在等候遣返期間,有權利要求與我國駐澳機構聯繫,我國駐澳機構人員接獲通知後,可以協助通知您的家屬或朋友,轉達無法入境澳洲的訊息。

遭拒原由-依照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國家並沒有必然准許外國人入境的義務。由於對外國人入境的准駁決定,是國家主權行為的行使,所以我國駐澳機構對澳洲移民官對我國人作出註銷簽證及拒絕入境的處分,將予充分尊重。過去曾有不少我國人赴澳洲被拒絕入境的個案,澳洲政府基於隱私法的相關規範,無法對第三者透露任何個案被拒絕的原因。但據瞭解,若干背包客以偽造第一年在偏遠地區工作滿3個月的不實工作證明,申請到第二年的打工度假簽證,但在再度入境澳洲時,被移民官查獲造假而拒絕入境;或是在澳洲打工兩年結束返國後,改申請觀光簽證擬在澳洲續長期打工,被移民官認定不符簽證目的而拒絕入境。如果您曾被註銷簽證及拒絕入境,您未來可能會有一段時間被澳洲政府列入管制,無法再赴澳洲。

工作疑義

赴澳簽證目的不符:根據我駐澳大利亞代表處實際訪晤打工度假青年,由於國內年輕就業者低薪化及非全職化之現象日益普遍,目前大多數赴澳青年,主要目的為全時間投入勞動工作賺錢,鮮有從事其他旅遊度假活動。目前我在澳1萬多名打工度假青年早已散居在澳洲各地從事農、牧、屠宰、食品加工業等低技術門檻勞務之工作。此與台澳兩國打工度假協議明訂,赴澳主要目的在長期度假,打工係屬附帶,以短期臨時性工作資助補籌旅費知本旨,已有所相違。

人數暴增工作難尋-澳洲政府對我國人申請打工度假簽證,無名額之限制,澳洲相對較高工資水準所產生之經濟誘因, 使我青年近年來對赴澳打工趨之若鶩,蜂擁而至。由於赴澳人數激增,而澳洲勞動市場所能提供之就業機會有限,已逐漸形成粥少僧多工作難尋之情形。

就業資訊-澳洲政府建置一個就業資訊的網路平台-「找工作」(Job Search),免費提供求職者利用,協助盼在澳洲就業者尋覓適當的工作。對背包客而言,季節性短期的採收工作 (harvest job)或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有關澳洲政府提供的各種就業資訊, 可以到JobSearch 網站查詢,網址: http://jobsearch.gov.au

工作待遇-在澳洲打工,有資格享有與澳洲公民及居民一樣的薪資待遇與工作條件(例如工時、休假、加班費、休息時間等),也適用澳洲規範本地勞工的法令。所以,雇主聘僱必須遵行澳洲法令的規定,善盡法律責任,提供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minimum wage)的薪資、協助辦理薪資所得稅的扣繳、工作場所安全的保險、退撫金(superannuation)的提撥等等。雇主不能以非正式契約,在未經您同意下任意更改工作條件,刪減或扣除工資。強烈建議不要因為一時工作難覓,委屈自己從事不肖雇主提供之不符當地勞工法令規範勞動條件之工作。類此非法工作之工資低於基本工資,且雇主不為勞工辦理申報所得稅、工安保險及退撫基金提撥等法定事項,也就是俗稱所謂的「黑工」。

申訴管道-倘遭雇主短付薪資、超時工作及增加工作項目、不准請假、威脅解雇,甚至被剝削勞力的情形,可直接向澳洲平等工作監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各主要城市的辦事處親自提出申訴,或是在平等工作監察署網站( 網址:www.fairwork.gov.au)下載申訴表後,以傳真、郵寄的方式提出。申訴案會由平等工作監察署的調查官進行調查,若調查屬實,會採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申訴人權益。

消費爭議

赴澳洲打工度假期間,難免在購物或消費時,對業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感到不滿意,而無法獲得滿意的答覆或解決。澳洲是一個對消費者保護立法完備的國家,聯邦政府設有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 Consumer Commission),網站:www.accc.gov.au,受理消費者提出申訴;各州及領地政府也設有專責機關,處理消費者問題,保障消費者權益。

澳洲各州及領地消費者保護機關的名稱及網址如下(註:下列資訊在本手冊付梓時均正確無誤):

澳洲首都領地 Office of Regulatory Services www.ors.act.gov.au/community/fair_trading 
新南威爾斯州 NSW Fair Trading www.fairtrading.nsw.gov.au 
北領地 Consumer Affairs, Department of Justice www.consumeraffairs.nt.gov.au 
昆士蘭州 Office of Fair Trading www.fairtrading.qld.gov.au 
南澳州 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 www.ocba.sa.gov.au 
塔斯馬尼亞州 Consumer Affairs and Fair Trading www.consumer.tas.gov.au 
維多利亞州 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 www.consumer.vic.gov.au 
西澳 Consumer Protection, Department of Commerce www.commerce.wa.gov.au/Consumer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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